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6〕43号
各有关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如企业符合财税〔2012〕27号文及《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请及时在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截止前,按照《通知》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税务机关官网通知等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88127421)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