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新兴字〔2016〕21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6号,详见附件1),为加快培育机器人产业自主品牌,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开展2016年机器人产业骨干企业(第一批)遴选工作。我市企业申报工作参照如下执行:
一、申报条件
依法在深圳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企业。(具体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申报书(附件2),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一式一份电子版)于2016年2月16日前报送我委(新兴产业处)。(具体程序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见附件2)。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两年会计报表(2015年提供企业会计报表);
3.企业拥有或享有独占权的核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R&D 机构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如未获得国家省市研发机构认证,可附企业成立研发机构的相关文件、研发机构牌匾照片等);
5.企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含姓名、职务、学历、现任职部门。超过100 人的企业,只列科技人员及专职R&D 人员);
6.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机器人相关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证明、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国家、省、市级奖励证书、列入市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以上标准、有效纳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6号)
2.
广东省机器人产业骨干企业(第一批)申报书
(联系人:肖复兴、周地,电话:88127324、8810134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