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文化行政部门、各区(新区)财政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文计财〔2015〕17号),现将我市2015年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57号)的相关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含申报文件、本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责任书》、申报材料合法真实可行性承诺书等,维修项目应附计划维修区域的照片。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请各区(含新区,下同)文化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区的申报工作,按要求对本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出具汇总书面报告(加盖文化、财政部门公章)后联同具体申报单位的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并送至市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送至市文体旅游局。
二、因省文化厅和财政厅要求我市于今年2月28日前必须完成此次申报工作,为此,请各区和市直各单位务必于2月2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文计财〔2015〕17号)
联系人:
市文体旅游局计划财务处 郭进红
联系电话:82002250
邮箱:gjinhong@szwtl.gov.cn
市财政委文体教育处 潘姗姗
联系电话:83938686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