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生产字〔2014〕167号
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4〕145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
二、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分类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后转报省级管理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材料齐全、字迹清晰,用A4纸打印(一式4份),装订成册(胶装),并附电子版(光盘刻录并贴标签)。
三、申报单位最迟于2014年10月10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59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4〕1457号)
2.项目申报表格
(联系人:陈跃群、毛琪丽 ,电话:82107984、82107117)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